​关于开展202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2022年6月13日至19日为全国第32个节能宣传周,根据《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开展202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(苏事管﹝2022﹞41号)要求,根据我院实际,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,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要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

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“绿色低碳,节能先行”;全国低碳日为6月15日,活动主题是“落实‘双碳’行动,共建美丽家园”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,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,积极开展宣传活动,全面展示近年来我院在能源资源节约、卫生环境改善和集约高效农业取得的突出成绩和经验成效,突出我院创“三优”活动,反餐饮浪费,创节约型机关等重点内容。

二、活动安排

(一)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。6月13日上午9时30分,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扬州市举办202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。请各单位、各部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收看当天的江苏新时空等电视新闻。

(二)各单位在节能宣传周期间,综合利用各种节能宣传手段方式,及时把握各种节能宣传时间窗口,充分展示各种节能宣传形式内容,积极营造勤俭节约、绿色低碳的舆论氛围,引导职工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和低碳理念。鼓励各单位开展能源资源利用情况大调查,针对大能耗设备开展检查,对“常流水”“长明灯”等情况开展巡查,以宣传教育带动节能减排措施常态化。

(三)全院各职工可关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“节能宣传周活动”专栏和微信公众号“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”并参加相关节能活动,学习掌握节能知识和了解节能经验介绍,将学习到的知识和经验运用到实际中,为我院节能减排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切实履职尽责。各单位负责人要部署相关节能宣传工作安排,结合本单位实际,广泛动员职工参加活动,各单位节能联络人要担起落实节能宣传的各项工作,积极营造浓厚节能氛围。

(二)鼓励宣传典型。各部门可将开展的节能减排系列活动的文字、图片等资料报送至院节能减排办公室,院节能减排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信息材料报送情况,择优报送至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。

附件:

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招贴画1.jpeg

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招贴画2.jpeg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院节能减排办公室(基建管理处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6月10日